DONNA

Donna 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2026-07-04 · 版本:Beta v1.1


📌 現階段公告(2026-05-30 起):Donna 付費機制尚未上線,本服務所有功能目前對律師免費開放,使用者無須付費。本條款第三章「方案結構」所載之 add-on 訂閱機制,將於付費機制正式啟動後生效,啟動前一律不適用;永久免費基本帳號(每月 1M token + 10GB)即使在付費機制上線後仍維持免費、不受影響

現階段使用者同意:

  • 承擔服務可能不穩定 / 有缺陷之風險(早期階段不保證 SLA、不保證資料零遺失)
  • 本所得基於維運需要調整或暫停部分服務;非可歸責於使用者之終止,將提供合理事前通知與資料匯出期間
  • 現階段產生之資料(案件、卷宗、對話、AI 產出),於付費機制啟動後自動沿用,不會重置

一、定義與當事人

  • 本服務」:指 Donna(https://donna.systems),由 Donna 營運者(「本所」)營運之律師業務 SaaS。
  • 律師使用者」:指依本條款註冊並使用本服務之個人律師、律師事務所及其代理人。

二、適用對象與資格

  1. 本服務僅供具中華民國律師資格之個人或律師事務所使用
  2. 律師使用者承諾在註冊與使用過程中提供真實資訊
  3. 律師使用者應遵守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及其他相關法規

三、方案結構

本服務採模組化付費:

3.1 永久免費部分

  • 律所案件管理(不限人數)
  • 律師業書狀格式 + 工作流範本
  • AI 自動分類、語意檢索(自備 API 模式)

3.2 付費 add-on(律師可彈性訂閱)

永久免費基本帳號:每月 1.0M token + 10GB 儲存,無須付費。

Add-on月費(NT$)內容
Solo1,5003M tokens·月(含免費 1M)
Pro2,8005M tokens·月(含免費 1M)
Firm5,0009M tokens·月(含免費 1M)
Enterprise議價客製
雲端 10GB免費Donna 雲端 10GB(內含)
雲端 20GB200Donna 雲端 20GB
雲端 50GB400Donna 雲端 50GB
雲端 100GB800Donna 雲端 100GB
雲端 更大容量議價Donna 雲端 200GB 以上

3.3 永久免費基本帳號

  • 新註冊律所自動開啟「永久免費基本帳號」:每月 1.0M token(Opus)+ 10GB 儲存
  • 帳號永不到期、功能永不主動停用、卷宗與對話永久保留
  • 每月 token 額度用完→AI 功能暫停至次月歸零;儲存達上限→停止新上傳,既有檔案永不刪除
  • 唯有律師主動「刪除律所」才進入 30 天緩衝期,期滿後 hard delete

3.4 計費規則

  • 採月費 / 年費自選;年費 9 折
  • 信用卡由第三方金流服務商處理(Portaly,底層金流為喬睿科技 TapPay;實際服務商以結帳頁揭示為準)
  • 月中加購 → 立即生效;差額計算方式以結帳頁面揭示為準
  • 月中降級 → 下個帳單週期生效(不立即退款)

四、Token 計量定義(重要)

4.1 計量單位

本服務 token 配額以 AI 模型 input tokens + output tokens 合計 為單位,不採「對話次數」或「書狀份數」為硬性上限。

行銷頁顯示的對話/書狀次數(如「約 400 次對話 / 25 份書狀」)為平均使用量估算,實際以 token 計算。

4.2 一份書狀的 token 消耗

  • 一份律師業書狀 generate_docx 工具呼叫消耗約 40,000-95,000 tokens
  • 大約等同 6-15 次一般對話 的 token 量
  • 詳細用量律師可至「設定 → 用量」查看即時數字

4.3 BYOK 模式

律師選擇自綁 Anthropic / OpenAI / Gemini API key 時,token 用量由律所直接向該供應商支付,本所不收取 token 費用,但仍計入律所用量統計供律師檢視。

五、超量處理

當律所本月 token 用量達到:

  • 80%:寄 email 提醒律所管理員
  • 90%:UI 出現紅色 banner
  • 100%:AI 對話與書狀生成功能強制暫停,律所須升級訂閱方案(或等待下月 1 日額度歸零重計)才能繼續使用

本所自動切到便宜 fallback 模型 / 自動 PAYG 扣款,避免帳單意外。

六、Fair Use 原則

本服務「Enterprise unlimited」與「自備 API」方案均以合理使用為原則。以下行為視為違反 Fair Use:

  1. 自動化腳本:透過 bot、爬蟲、scheduled job 大量呼叫 AI(每分鐘超過 30 次)
  2. 多人共用單一帳號:超過律所實際律師數的多裝置同時登入
  3. 轉售:將 Donna 對外提供給非律師使用者
  4. 濫用儲存:上傳非律師業務檔案(個人照片、影音檔等)超過儲存配額 50% 以上
  5. 規避配額:透過建立多律所、頻繁取消重訂等方式規避 token 上限

本所偵測到違反 Fair Use 行為,得降速、限制功能或暫停帳號,並依嚴重程度通知或不通知律師。

七、退款與帳單爭議

7.1 退款條件

  • 月費:原則不退款(已扣即視為當月使用權);如有特殊情形請於 7 日內聯繫 [email protected]
  • 年費:未滿 30 日且未實質使用者,可全額退款
  • 自免費帳號首次付費訂閱者,自付費時點起 7 日內可申請退款

7.2 帳單爭議

  • 律師收到帳單後 30 日內未提出爭議視為同意
  • 對於 token 用量爭議,本所將提供近 90 日之用量逐筆明細供律師核對(逐筆明細保存 90 天,帳務彙總與交易紀錄依法保存 7 年)

八、AI 工具責任與限制

8.1 AI 輔助性質

  • 本服務 AI 功能(對話、書狀生成、檢索)為律師業務輔助工具
  • AI 產出之內容(含書狀、判例引用、法條解釋)不取代律師專業判斷
  • 律師應對採用之 AI 產出內容自行核對、確認、署名

8.2 第三方 AI 供應商風險

  • 本服務基於 Anthropic / OpenAI / Google 等第三方 AI 模型
  • 第三方模型可能出錯、產生幻覺(hallucination)、過時引用
  • 第三方供應商之服務中斷、改版、限制,本所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8.3 價格調整保留

第三方 AI 供應商價格變動可能直接影響本服務配額成本。本所保留以30 日通知後調整配額或月費之權利。

九、律師業務保密義務(與律師倫理規範對應)

  1. 本所以「律師業務代理人」身分處理律師上傳資料
  2. 律師上傳內容不會被本所員工查閱,除非:
    • 律師明確要求技術支援
    • 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序要求
  3. 律師使用本服務處理客戶資料前,應依律師倫理規範第 27 條向客戶書面告知並取得同意(同意書範本見隱私權政策末尾)

十、智慧財產權

  • 律師對於上傳之卷宗、產出之書狀,仍完整持有著作權與所有相關權利
  • 本所僅為提供服務之必要範圍內,取得有限的「處理、儲存、傳輸」授權
  • 律所終止訂閱後,本所不保留任何使用授權

本服務之 UI、後台、商標、品牌「Donna」屬本所所有,律師使用者不得未經授權重製、改作或商業使用

本服務之後端原始碼、AI prompt 設計、workflow 邏輯、書狀範本資料庫等屬本所營業秘密,不對外公開、不提供開源版本。律師使用者不得透過反向工程、抓包、爬蟲等方式取得或重製本服務原始碼。

十一、終止與資料刪除

11.1 律師主動終止

  • 透過「設定 → 計費 → 取消訂閱」可隨時終止
  • 取消後降回永久免費版(自備 API + 自有空間),卷宗保留
  • 律師可進一步「刪除律所」全部清除資料(不可逆)

11.2 本所終止使用權

本所得於以下情況終止律師使用權並通知:

  • 律師違反本條款情節重大
  • 律師付款失敗超過 30 日
  • 法律規定本所應終止之情形

終止後本所將給予律師 30 日緩衝期取回卷宗,緩衝期滿後資料永久刪除。

十二、服務水準(SLA)

12.1 永久免費 / Solo / Pro / Firm

  • 目標可用性:99.0% 月可用度(每月 7 小時 12 分鐘可容忍停機)
  • 不提供 SLA 信用,因應正常維護、第三方供應商中斷等情形
  • 未達標時律師得請求服務改善但不保證金錢補償

12.2 Enterprise

  • 目標可用性:99.5% 月可用度
  • 個別 SLA 條款於 Enterprise 合約另議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下列因素導致服務中斷,本所不負違約責任:

  • 第三方供應商中斷(Cloudflare R2 / Anthropic / 金流服務商等)
  • 天災、戰爭、罷工
  • 政府法令變動致使本服務不能提供
  • 網際網路骨幹故障

十四、責任限制

於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本所就本服務之提供,對律師使用者之全部責任(不論基於契約、侵權、保證或其他法律理論),其總額不超過律師使用者最近 12 個月實付月費總額

本所不負律師業務本身的下列責任:

  • 律師採用 AI 產出內容後遭法院認定錯誤、不利
  • 律師委任契約執行錯誤
  • 律師對客戶之專業責任險範圍內事項

十五、爭議解決

  1. 本條款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2. 因本服務發生爭議者,雙方應先進行誠信協商
  3. 協商不成者,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六、條款修改

本所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重大修改將於修改前 30 日透過 email 通知律師使用者。

修改後條款於通知期屆滿日生效。律師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修改後條款;不同意者得於修改生效前依「十一、終止」終止帳號並退費(依退款條件)。

十七、其他

  • 本條款若任一條款被認定無效,其他條款仍繼續有效
  • 本條款為當事人間之完整協議,取代雙方先前一切口頭或書面協議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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